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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与法


程绍铭律师 

到今年底,我在美国和中国生活的时间正好是一边一半。在美国呆的时间久了,对中美两国处理事情的方式存在的巨大差异,感触也越来越深。我这里说的,主要是经过整理以后的一些概述性的看法,难免存在个别事件与我的总结有冲突的地方,如果有这样的冲突,大家可以甄别我说的是否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。 一、中国是一个很讲“情”的国家 我大学学习的专业是法律,如果你在大学的时候问我“情”与“法”哪一个更重要?我会毫不犹豫地说“法”,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觉得我的答案变得越来越不明晰。我觉得“情”与“法”实际上都非常的重要,最关键的是在什么情况下要讲“情”,什么时候要讲“法”。 在中国文化里,“情”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,无论是亲情,友情还是人情。与美国人相比,中国人在”情”上面的投入,应该是要比美国人多得多。中国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关系网。这个由亲情、友情和人情编织起来的关系网,可以是一个人生活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。所以一旦一个人遇到什么问题,他一般会马上想到如何通过这个关系网来解决。所以说中国人生活在“情网”当中,应该不算过分。 二、中国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念“情”的国家,如果你是中国人朋友,有恩于中国,中国人会把这份情谊长久的珍藏在心里。“唐纳德飞虎队”队员二战结束几十年以后回到中国,仍然被中国人奉为上宾,原因中国人从来不会忘记在危难的时候帮助过自己的人。“水门事件”发生以后,毛泽东主席让尼克松总统的儿女带话给尼克松:“无论你父亲是否是美国总统,他永远是中国人民的朋友。” 跟中国建立了真正的友情,这份友情可以走的很远很远。 有些国家的领导人,对中国的“情”知其一不而不知其二。一方面与中国领导人拼命地套近乎,另一方面又跟中国打贸易战,一招比一招恨,似乎要给中国的经济造成重创。但是他有一点没有想明白,中国领导人是为中国谋福利,你的这些做法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,你有可能真正和中国领导人成为朋友吗?当然,如果你是为了竞选而演戏那又另当别论。 三、美国是一个更加重视契约的国家,“法”只是保证契约能够顺利地得到执行的手段。 所谓“契约”,就是双方自愿的、公平的交易。与中国人的“情”相比,契约在美国人生活所佔的比重要大得多,而且契约可以说是无处不在。儿子住在父母家交房租,一方有了便宜的住处,另一方有了经济收益,各取所需。朋友吃饭以后分账,快乐共享,费用平摊,天经地义。如果你愿意认罪,你的刑事指控可以从抢窃变为盗窃,如果你愿意把同伙供出来,你还可以免刑,只要当事人和检察官双方都认为是公平交易,法律也可以变通。 契约顺利地得到执行,一是需要诚信,二是需要法律。美国人把诚信看得很重的原因,就是因为如果没有诚信,再好的契约也无法得到执行。美国从叙利亚突然撤军,我认为是对美国契约精神的一种违背。美国在盟友那的可信度可能因为此事而大打折扣。 合同法老师经常讲一句话:“在美国,你可以自由地签订合同,也可以自由的退出合同,但是如果你退出合同,你就得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”。那么如何确定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呢?这个时候就需要“法”,即一个公平的程序让双方解决因为违反契约而给一方造成的损失。 契约的核心就是公平,所以与中国人相比,美国人不太喜欢讨价还价。美国人认为,我给出一个价,是我认为对双方都公平的,如果你没有好的理由,杀我的价就等于说我的价格不公平。在美国几乎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一个价位,很多时候有些案子律师宁肯不做,也不会让自己掉价。所以做案子的时候一些客户首先问我与某个法院的法官熟不熟,或者还没有把案子讲清楚就开始跟我讨价还价的时候,就是把“情”与“法”错误使用的比较典型的例子。 我觉得在什么样情况下讲“情”,什么样的情况下讲“法”,其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。用得好问题迎刃而解,用不好做事处处碰壁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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