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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里的性别歧视


程绍铭律师 我想大部分人,都会同意我以下的两个陈述: 第一、男性和女性在生理构成和生理机能上存在着重大差异; 第二、药物用量过多或者用量不够不但会削弱药物的有效性,同时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。 然而,现在在美国市场上的大部分药品,除了专门为女性设计和提供的药物,都没有因性别而区分开来。比如说抗生素、高血压,头疼等各类药品,都是“男女同药”,这样做法的一个严重后果,就是对女性的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。 根据美国医学刊物的报导,美国大部分药品在测试剂量和效能的时候,都是用男性作为测试目标,并用这些测试结果,作为药品剂量和有效性的依据。所以很多药品,对女性根本就没有作用,或者计量就根本不对,而这些药同样被开给女性服用,在我看来,这些药品跟毒药没有什么差别,长期服用,对女性的肝和肾都会造成极大的损伤。 那么制药公司为什么不把药品以性别区分开来呢?原因很简单,省钱和省事儿。因为在美国药物的研发和测试都有一个很长的周期,有些药品的研发的投资要超过上亿美金,而且未必能得到美国药物管理局的使用许可。药品如果与男女性别区分开来进行测试和审批,制药公司的成本就会大大增加。而且美国历史上药品的研发和制造都以男性为标准,药品里的性别歧视也就延续到今天。 为了女性的健康,也为了所有人的健康,是否应该有立法,尽快杜绝药品里的性别歧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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